龙泉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户籍地和居住地均在昆明市四城区的待业人员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工作人员10人。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龙泉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龙泉街道2019年招聘编外用工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及《龙泉街道2019年招聘编外用工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计划表》中的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2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3. 报名地点:昆明市北京路2188号恒业游泳馆旁2号楼,街道办事处各科室。
4.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或失业证;
(3)招聘岗位条件中有需要的资格证书;
(4)诚信承诺书;
(5)公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二)报名要求。每个报名人员限报龙泉街道所招聘单位中的一个科室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在街道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由各用人科室具体负责进行审查。专业、学科设置参照《2019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由街道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公文写作。2019年9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在龙泉街道办事处612会议室进行。
(二)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综合性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在龙泉街道办事处601会议室进行。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高低,结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后,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按照《龙泉街道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九、监督电话
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0871-65891813
盘龙区监察委员会派出龙泉街道监察室:0871—65011237
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0日
附件1 龙泉街道2019年招聘编外用工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计划表
附件2 龙泉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龙泉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龙泉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了《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用工工作人员公告》及《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用工工作人员公告》《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及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三、认同雷同卷鉴定结果。
四、真实、准确地填写、核对和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及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五、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
六、如被确定为招聘对象,本人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工作。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报考人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
的相关处理措施
一、未真实、准确地填写、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及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可能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面试、体检、考察或聘用等的相关后果。
三、对违规人员严格按照《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用工工作人员公告》及《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四、对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考生若明知自身不符合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仍执意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附件4 _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