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精神病院工作开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人员,本次招聘将委托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全程负责,招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身体健康,政治过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分配、热爱医学工作,吃苦耐劳且有全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已进入公务员统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 年龄 要求 | 性别 要求 | 备注 |
01 |
临床医生 |
3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结束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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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1、若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须未注册或已注册为精神卫生专业; 2、到院工作2年合同期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若2年合同期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合同期满退回劳务派遣服务单位。 |
02 |
护理 |
2 |
专科(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 |
不限 |
具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 | |
03 |
膳食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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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或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本岗位所需具备的条件: 1、负责加工食品原料的清洗、切配、干货的发制、原料的腌制工作。 2、能根据菜单要求,严格按照食谱及时、准确的配菜;能严格按照厨师长要求做好当日各餐各类食品的准备工作,做到门类清楚、摆放整齐有序,并配合做好其他辅助工作。 3、能按照规格切制菜肴料头,备齐主配料,准确进行配份工作;所切的片、丝、条、块、粒等,都要符合质量标志,同时应保证出品速度,注意原料的综合利用,保证出净率,避免浪费。 4、能做好食品分类存放工作,定期检查冰箱、冷库,对相关区域进行打扫,保持原料存放整齐和质量完好。 5、吃苦耐劳,有责任心,能认真完成负责人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 |
合计 | 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