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昆办通〔2022〕56号)(以下简称《三十条措施》),为进一步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吸引优秀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到我院工作,现决定面向部分高校招聘9名毕业生,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后备人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可通过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w.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查询详细信息。
三、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主要面向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医学类专业评估结果为B+以上档次的37所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不受37所学校限制。
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医学类专业评估结果为B+以上档次的高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四川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南大学、苏州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
报名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报名之月起计算,即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见习生
浙江事业单位考试
5.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 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 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1.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邮件、短信或来电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网址:(www.kmwsrc.com.cn/)进行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在首页头条图片链接点击“2024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后备人才招聘”专栏→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现场打印准考证。
2. 不能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的,但符合本次招聘的岗位计划的考生可直接到北京现场进行报名及提交个人材料。
3. 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对招聘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无论是否完成网上报名,都需要通过现场报名提交个人材料,通过现场审核后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二)时间、地点安排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09:00至3月19日17:00;
2.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09:30至3月19日17:00;
3.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5日09:00至3月19日17:00;
4.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3月19日09:30至3月19日17:00;
5.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3月19日09:30至3月19日20:00。
6. 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大学中关新园1号楼2层观湖A。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500kb。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 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3. 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4.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1.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
4.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 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
1.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当天,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是否参加后续考核环节并打印准考证。
2.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要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对学历、学位证难以确定的,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可同时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籍信息);
(3)岗位条件明确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原件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考生因非个人原因所需证件材料未取得的,可通过承诺制方式完成现场审核,但承诺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
(六)组织考核环节
九、招聘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机构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咨询电话:晏老师 0871-65150204。
监督电话:0871-63966158(昆明市卫健委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