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复印件;
4.报考人员已就业的,需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晋宁区司法局五楼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复习材料。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2024年5月13日前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分数排名取高按2:1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上午10:00
2.面试地点:区司法局五楼党员活动室。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2024年5月17日通过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笔试、面试分数均按百分制计算,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于2024年5月21日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体检
(一)根据考试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告知考生,因此产生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治审查
(一)由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政治处负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政治审查应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因政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公示
(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查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和体检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核和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薪资待遇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到现场或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