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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
三、招考岗位
街道机关、社区窗口辅助性工作岗位。
以上人员均在昆明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街道及所辖社区工作。具体工作岗位,根据综合成绩和工作、学习经历,双向选择进行安排调配。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管理
1.新聘用的工作人员与街道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为编外劳动合同聘用工作人员。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考核不合格者,提前一个月通知解聘。
3.聘用人员可以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二) 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昆明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70元)+补贴1100元。
2.试用期满后保险由个人自愿购买后凭发票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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