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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内,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他情况,请来电来函或当面向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反映。对反映的情况,将在查证核实后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公示期满,经报请安宁区政府批准后,由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1月25日 (5个工作日内)
受理电话:766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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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2024年1月19日
原标题:2024年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招聘综合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lzanning.gov.cn/art/2024/1/19/art_12222_1312030.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