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依据
根据《兰州市安宁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安党办发〔2022〕5号)精神,因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量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力量,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80名聘用人员。
招聘对象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聘用人员名,主要协助安宁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3.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法律专业优先录用);
4.符合城市管理聘用人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有精神病史的;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城管聘用人员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安宁区城市管理局(安宁区培黎广场兴安小区1号楼)1楼108室,联系电话:7750757,联系人:吴婷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公文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全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变能力、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等相关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11月18日上午8:00。
3.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公示。
(四)录用程序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由个人负担。
2.政审:体检合格者到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对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取相应名额补充。
3.考察: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聘用单位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安宁区城市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限为1年。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3000元/人/月(其中:基本工资2800元,绩效工资200元),在聘用期享受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参保缴费,不享受在编人员各类奖励性补贴和各类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