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总工会
关于就业困难人员李柱琼同志公益性岗位
拟录用、安置的公示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文件规定,经过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并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审核,李柱琼同志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安置政策条件。现将李柱琼同志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李柱琼,女,本地城镇户籍人员,现年43岁,2023年8月9日在仁德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认定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招聘公告不少于15日的公示,结合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资格审核等情况,经县总工会党组同意,拟录用就业困难人员李柱琼,安置于县总工会机关从事卫生保洁及后勤保障公益性岗位。
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2662929反映,公示期自2023年8月24日至8月30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总工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