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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宁市青龙卫生院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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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青龙卫生院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的公告

安宁市青龙卫生院始建于1958年,位于安宁市青龙街道龙祥路,距离市区25公里,占地5亩,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中医康复公共卫生服务等为一体的一级乙等卫生院。现有编制床位30张,下设4个村卫生室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及性质

本次招聘用工岗位2个,共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属劳务派遣性质,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即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章守纪,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旺盛的学习兴趣和上进心;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五、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共卫生、救护车驾驶员(含水电后勤)2个岗位。

六、薪酬待遇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实习期工资执行当前卫生院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的从次月起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只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招聘全流程工作,由用工单位安宁市青龙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将《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及《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3),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未做要求的可不提供)扫描件(格式:Word)发送至邮箱:492126426@qq.com,请备注:应聘安宁市青龙卫生院公共卫生岗位、安宁市青龙卫生院救护车驾驶员岗位(姓名+电话);

3.资格审查

凡报名人员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成功的,均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在线上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连同报名资料一并报安宁市青龙卫生院复审,复审结束后确定笔试人员。

4.其它

请应聘人员仔细核对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允许作任何修改,凡弄虚作假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达到1:2方可开考。

2.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招聘岗位对应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计算机基础操作知识,满分共100分。救护车驾驶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时间和地点。

1.具体时间、地点由安宁青龙鸿发劳务派遣公司另行通知。

2.笔试时需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和碳素笔。

3.笔试成绩将在安宁市青龙卫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名岗位和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拟进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出现自动放弃的,按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顺序,面试突出实绩实效,围绕岗位职责目标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基础标准执行。如遇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特殊情况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通知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公示、考试通知、信息发布等所有内容,将通过安宁市青龙卫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或通知,接受社会监督,敬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公示期限为3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办理入职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入职。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岗位和聘用人员,用工单位有权根据后续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剂。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所留通讯方式24小时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涉及的公示、通知、信息发布等内容,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获取准确招聘信息的或通过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从而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委托进行招聘全流程工作的唯一单位为: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未委托其他单位或机构进行招录代理。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的用工单位为安宁市青龙卫生院,本公告由用工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未尽事宜,或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的,将及时告知,请报考人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李老师 0871-68721072(周一至周五9:00-16:30)

附件1: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计划表

附件2: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附件3: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安宁市青龙卫生院

2024年1月22日

附件1:

招聘 岗位 人数 性别 年龄上限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备注
公共卫生岗位 1 不限 35 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及以后出生)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无要求 护理专业 1.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书;2.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救护车驾驶员 1 男性 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及以后出生) 初中及以上 无要求 C1及以上驾驶证 1.具有水电工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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