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政务服务办事体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评价作用,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政务服务体验员(以下简称体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在昆明市工作生活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新社会阶层及其他企业群众。
二、招募条件
(一)体验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善于听取和反映办事对象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呼声,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2.关心和支持政务服务工作,热心公益活动,善于调查研究,对政务服务工作能够深入了解和研究,自愿参与体验员活动;
3.具有良好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体验活动,年满18周岁、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办事未发生恶意投诉等扰乱办事秩序行为;
4.具有热心和奉献精神,愿意承担体验员职责;
5.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领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体验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过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4.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方式:个人自荐报名和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组织推荐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自荐报名。本次招募分为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凡符合条件并自愿担任体验员者均可报名。
1.网络报名:填写体验员信息表,邮箱:plzwfwglj@163.com。
2.现场报名: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锦武路15号)一楼导办台。
联系电话:0871-63138046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2日。
4.收到报名信息后,我们将与报名者电话沟通,请确保电话畅通。
(二)资格审查。由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示。招募人员名单通过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四)颁发证书。公示结束后,由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招募的体验员颁发证书。
四、体验方式及内容范围
体验活动采取集中体验与自主体验开展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体验由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个人体验由“体验员”自主选择进行,体验内容范围如下。
(一)线上体验。从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办事渠道体验表单填写、材料提交等环节,查看页面排版是否好用、办事指南是否准确、办理渠道是否畅通。
(二)线下体验。体验咨询、取号、排队、填表、提交申请材料、领取证件、评价等政务服务全流程,实地感受窗口服务是否优质、办事效率是否高效、办理结果是否满意。通过政务服务“e办通”和部分自助终端查询、打印、申报事项,检验办理成熟度。
(三)民意调查。多渠道收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诉求,提出合理化、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五、体验员主要职责
(一)对线上线下各渠道和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体验,要求部门为体验工作提供便利,给出使用反馈,提出优化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区、街道、社区(村)”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及窗口的行政审批服务、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体验监督,全流程体验感受办事流程的简化、工作效率的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以及服务环境的优化,同时查问题、找不足、提建议。
(三)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广泛收集企业和社会各界在企业开办、项目落地、生产经营、群众办事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发现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堵点。
(四)主动宣传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措施和成效亮点,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五)实事求是参加体验活动,遵守体验工作纪律,维护体验活动正常秩序。
(六)当体验结束后,记录体验情况,客观真实反馈问题和意见,及时现场书面或是打电话等方式反馈至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窗口管理科513办公室,电话:0871-63138046)。
六、组织管理
(一)由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体验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体验员的日常工作,安排专人与体验员联系,及时收集、整理体验员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建议,及时协调推动解决、进行反馈,每月汇总一次整改情况。
(二)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体验员座谈会,通报政务服务监测开展情况,邀请体验员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综合点评,交流体验工作情况。
七、纪律要求
体验员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
(一)在体验活动中获取的资料、信息、问题线索以及形成的调研报告,要及时整理报送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体验员工作领导小组,不得以体验员和个人名义擅自向社会发布;
(二)不得以体验员名义开设网站及新媒体账号;
(三)不得以体验员身份干预、影响窗口单位正常工作;
(四)严禁接受涉及体验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娱乐、旅游等活动;
(五)严禁利用体验员身份谋取私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对违反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或受到投诉举报的,一经核实,立即解除聘任,并报请主管单位和组织、纪检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八、其他说明
体验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无报酬,聘请周期为1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特殊情况则由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进行调整,决定续聘或解聘。聘期内,体验员有以下情形的,应当予以解聘并书面通知本人:
(一)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
(二)无故不参加政务服务体验活动达3次以上的;
(三)故意扰乱或破坏政务服务体验活动等情形的;
(四)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存在恶意举报、反映问题不实等不正当行为的;
(五)违反体验员纪律要求的;
(六)因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继续担任体验员的。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